有很多宝妈都会有疑问,像孩子的美林或布洛芬等退烧药液,尤其是大瓶100ml的开瓶后,有效期是多久呢?
半年前打开的,还剩下的半瓶药液,孩子这次生病,还能继续服用吗?
请谨记! 药品开封后 使用期限就不等于 药品外包装标注的有效期 1.颗粒剂、干混悬剂、散剂
大多数药师认为,颗粒剂和散剂的使用期限一般为开封后的1个月,干混悬剂为开封后14天。 请注意,如果出现吸潮、结块、软化等情况,就不要再用了!
2.糖浆剂
在瓶口及瓶盖没有受到污染的情况下,室内常温(25℃以下)可保存1-3个月。 一般夏天不超过1个月,冬天不超过3个月。 请注意,如果出现酸败、异臭、变色、产生气体或絮状混悬物等现象,不能再用了!
3.口服溶液剂、混悬液、乳剂
瓶口及瓶盖没有受到污染情况下,室内常温可保存2个月。 请注意,如果出现发霉、异臭、变色、溶媒或有效成分有明显挥发,就不能再用了!
4.外用软膏
外用软膏类药品开封后,室内常温最多可保存2个月。 请注意,如果出现明显颗粒、溶化、败油气味等,就不要再用了!
5.眼用、鼻用、耳用制剂
在《中国药典》2015版制剂通则中指出,眼用、鼻用、耳用制剂开封后最多可使用4周。
注意如果说明书中有标注开封后的使用期限,应按照说明书标注执行。
6.瓶装的片剂、胶囊剂
瓶装的药片、胶囊开封后,使用期限通常不超过6个月。
请注意,如果出现发霉、变色(白色药片变黄或变黑),出现霉点或斑点,气味或味道发生明显变化,药片表面破裂,发生粘连等,就不要再用了!
注:冰箱并不是所有药品的“保质箱”。
日常药品储存按照说明书标注的【贮藏】条件下保存就可以了。
※以上内容转载自:药剂科 温医大附属台州妇女儿童医院,公众号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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